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区献血办拟定的《河东区2012年度新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无偿献血活动安排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
河东区2012年度新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无偿献血活动安排意见
河东区献血办
为贯彻落实市献血办“开展新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无偿献血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区2012年度新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无偿献血活动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2012年新录用的国家工作人员按要求都应自愿报名参加无偿献血(2009年后录用的国家工作人员未参加无偿献血的按要求也要自愿报名参加无偿献血,健康原因须有医院证
明)。
(二)区各委办局下属单位新录用人员比较多或比较集中的单位可按新录用人数的50%确定无偿献血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将2012年新录用人员名单报至区献血办,由区献血办安排献血指导数。
(三)其他符合献血条件,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活动安排
(一)3月6日至3月10日为动员报名阶段。各有关单位开展好动员、报名工作,将参加献血人员名单报区献血办,并领取体检表,填写后报区献血办(区献血办地址:区卫生局六楼;
联系电话:84122573 24138916)。
(二)3月20日上午9︰00在区卫生局二楼会议室集中采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营造我区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对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同志要倍加关心。
(二)各单位报名人员必须符合献血体检表备注中有关标准,确保献血人员上站合格率达到100%。
(三)献血前不要服药,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四)采血当日,参加此次无偿献血活动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