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公安消防河东支队拟定的《河东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公安消防河东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日各级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北辰区宜兴埠镇正大同创印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加强我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带领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全力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刘程彦副区长为组长,公安河东分局李国栋副局长为副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议成员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河东支队,苑军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推动指导和实施。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推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8月底。
四、整治范围
以各类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火灾高危区域为重点,对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仓储物流企业、“三合一”建筑、“六小”单位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五、整治重点
(一)各类工业园区专项治理。对全区范围内工业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工业园行政许可情况,园内是否存在违章建筑;二是园区水源、道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缺水地区是否采取相应措施,距离消防站较远的是否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器材装备;三是建筑有无改变使用性质情况,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四是园内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六是特殊工种人员否经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七是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
(二)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对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社区的小旅馆、小餐馆、小洗浴、小商店、小网吧、小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未落实的;二是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或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三是货物分类存放不符合消防规范的;四是重点场所、部位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的;五是营业时间违章用火用电的;六是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等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
(三)易燃易爆单位专项治理。对全区范围内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检查:一是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投入使用的;二是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三是主要人员未经相关培训,无证上岗的;四是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的;五是未经消防审核、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六是装置设施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七是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等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对全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图书馆、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建筑、场所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投入使用的;二是公共娱乐场所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三是各项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四是重点工种、岗位人员未经相关培训无证上岗的;五是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开业前检查擅自施工、使用、营业的;六是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七是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八是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
(五)高层建筑专项治理。对全区范围内的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仓库和工地。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单位或建筑(含内装修)是否依法通过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内装修是否采用非燃(难燃)材料;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是否完好;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等部位是否保持畅通,有无设置栅栏或封堵;三是消防控制中心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并定期维护、检测;室内、外消火栓有无埋压圈占现象,消防水带、水枪是否齐全;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被遮挡;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场所是否设置大规格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建立了消防档案;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是否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有无值班巡查记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日常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是否对员工或居民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六、时间阶段
(一)调研摸底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要全面对辖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确保不留遗漏。要全面掌握辖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工作方案,
逐步推进解决。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起至8月10日)。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对照整治重点清理违法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督促单位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开展宣传培训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对专项整治成效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专项整治的工作落实情况和是否有反弹现象发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固化排查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建设、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商务委、市容园林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形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公安部门要坚持上限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场所,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取消年度工作评优资格。专项行动结束后,区政府将进行总结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