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区政府系统公文质量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规定,按照《天津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办法》和2013年度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工作安排,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系统36个单位2013年度制发的公文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一)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大部分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办文人员学习公文处理和公文质量的相关要求,相关负责同志主动性强,工作要求高,沟通交流及时,办文认真细致。
(二)公文质量不断提升。各单位对政策规定把握准确,公文格式更加规范,公文内容更加精准,公文质量不断提升。常州道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嘉华城投公司、房管局、东新街道办事处、春华街道办事处、上杭路街道办事处、消防河东支队、教
育局、人力社保局、合作交流办、金融办、编办、审计局、环保
局、向阳楼街道办事处、鲁山道街道办事处、市容园林委、天津
站区办和富民路街道办事处20个单位的公文质量较高。
(三)办文效率不断加快。各单位严格遵守公文上报和征求意见反馈时限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具体责任,公文办理及时、报送及时、反馈及时,确保了政府系统公文高效运转。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公文质量考核评比还不够重视,没有及时报送参评公文。
(二)办文水平不均衡。大部分单位在公文报送和办理,公文格式和内容,沟通协调和反馈等方面有较大提高,但有的单位还存在明显差距。部分单位对OA网文件的查收和办理不够及时。
(三)掌握最新公文要求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2012年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学习和把握不够细致全面,部分公文纸质、格式及相关要素仍沿用旧格式。
(四)公文要素标注不准。如发文字号括号未用六角符号;公文标题和签发人姓名错用字体;数字和引文标注不规范;结构层次序数和格式不正确;成文日期未用阿拉伯数字、未右空四字;用印歪斜;版记位置和格式错误;附件无标识等。
(五)公文内容和格式不严谨。主送机关名称不准确;文字表述不够精准,存在口语化和歧义现象;上行文缺少联系人;公开意见未标注;要求政府发文未附代拟稿;印制把关不严,用纸、排版和印刷和装订不规范,严重影响公文的严肃性。
三、几点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做好整改。
(一)强化审核把关。要建立完善公文审核把关机制,办件人、办公室主任、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要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对公文整体结构和各公文要素进行逐级审核、认真把关,防止错误现象发生。
(二)精简文件篇幅。各单位办公室要严把文字关,严格落实报送区政府公文不超过3000字的篇幅要求,做到结构严谨,表述精准,避免添枝加叶。
(三)注重沟通协调。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要主动征求意见;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避免办文程序出错或出现矛盾,沟通后仍未达成一致,要在请示件中说明。
(四)严格按时反馈。凡区政府要求上报反馈材料,会尽可能给各单位足够的时间。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或反馈,特殊情况按要求执行。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的时限上报,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及时说明情况。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