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河东分局、公安消防河东支队、区安监局、工商河东分局、常州道街道办事处:
消防支队监督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天津国美电器红星路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天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红星路店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69号,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南、北侧两个安全出口被封堵;2、一层卖场疏散距离超过规定距离的25%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该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综合判定条件,判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责令该单位于2014年10月1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天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红星路店
隐患单位整改责任人:胡继亮
消防机构责任人:苑军
街道责任人:陈玉和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对天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红星路店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请公安河东分局牵头,公安消防河东支队、区安监局、工商河东分局、常州道街道办事处按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立即对天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红星路店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督改,确保不发生火灾问题,整改结果请及时报告。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