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河东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20)〉的通知》(东党办[2010]80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天津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知》(津政办发[2011]1号)要求,在我区构建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河东区学前
教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毅斋 副区长
召 集 人:郑庆东 区教育局局长
钟 巍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史俊清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张俊钧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新成 区民政局副局长
党新锁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王 立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焕有 区卫生局副局长
岳军廷 区规划局副局长
刘玉清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处级调研员
李 辉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李国栋 公安河东分局副局长
王建欣 区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俊钧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调整并报联席会议批准后接任,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
2、审议全区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
3、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4、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5、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学前教育具体工作。
2、组织拟订学前教育总体发展规划,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3、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事项,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4、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
5、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规划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参加。
(三)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抄送区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