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河东区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039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发〔2012〕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当前龙年春节即将来临,各类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集中,人流、物流大量增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剧增,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做好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尤

为重要。为深入做好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全力维护我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春节”、元宵节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公安机关、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部署春节、元宵等时段火灾防控,社会各单位特别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深入开展可燃物清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禁放区域内的相关单位、街道、社区要设置警戒区域,明确专人值守,全面落实巡防区域和人员。特别是除夕等燃放高峰时段主要负责人要到现场监控,增配机动消防器材,做好火情、伤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在巡防中发现违法燃放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迅速上报,发现火情、伤人立即实施救援处置。综合执法、公安治安、公安派出所、消防支队等部门要加强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向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群众讲明火灾危险性,坚决预防和减小火灾危害。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强对商品流通领域的联合检查,及时清理收缴“三无”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二、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排查责任体系,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区各行业系统、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消防工作。相关部

门、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继续加大“网格化”排查整治力度,逐个地区、逐个场所开展检查,加强社区防火巡查,尤其加强对老旧居民社区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居住区的巡控力量,重点整治

社区消防设施损坏或缺失、疏散通道堵塞、违章用火用电、储存易燃可燃危险化学品等问题,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重要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在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时期,安监、建设、工商、文化、商务、旅游、民政、消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消防安全检查声势。要对“两会”代表驻地及周边地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以及重要物资仓库,交通通讯枢纽,首脑机关、新闻媒体等重点要害单位,采取日常检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切实加大检查频率,加强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公安部、住建部和市公安局、市建交委分别联合下发的方案要求,消防、建设等部门要重点整治外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落实以下整治工作措施:凡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

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的建筑,应责令其产权或管理单位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封堵、覆盖;建筑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的,应责令其产权或管理单位拆除;在建筑的醒目位

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并设置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志;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管理人员,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

好有效,落实维护保养制度。

    五、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

    公安分局要组织督察、消防、经保、文保、户政、治安等各部门扎实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警动员、多警联动、信息互通、形成合力。要结合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期,组织各公安警种,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单位、重大活动场所和重点地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法律手段,强化拘留、“三停”、查封等刚性执法措施。对凡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对其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三停”;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对利用地下建筑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地下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水平,推动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六小”场所和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监督检查盲点。将辖区

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域,明确责任民警,分解任务指标,细化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六、大力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加强协作,搞好策划,针对冬季和节日火灾特点,专题撰写消防宣传稿件,公开曝光一批消防违章违法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群众增强消防法制观念。河东区有线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其他有关部门要大力开辟户外消防宣传阵地,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大型广告牌、灯箱广告、公交车、车载视频、手机短信等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时刻提醒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七、及时报送检查情况信息

    各委办局、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河东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东政发〔2011〕19号)

的要求,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河东区“清剿火患”战役统计表》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月7日16时前将春节期间“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及工作照片报区消防工作联席

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58991866-6023邮箱:hedongfhch@163.com)。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春节 安全 消防 通知 (共印10份)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