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区文化旅游局拟定的《河东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转发给你们,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扬”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河东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曲艺
(一)天津快板
二、传统医药
(二)常氏正骨
三、传统音乐
(三)广陵派古琴
(四)天津大乐
(五)天津十番
(六)善音法鼓
(七)“同新”高跷
(八)普乐高跷
四、传统技艺
(九)“葫芦庐主” 葫芦工艺制作(赵伟)
(十)沙英奎榫槽工艺
(十一)王金亭彩金沙画
(十二)赵盛兴叠层石雕刻
(十三)神州第一刀龙元刻盘工艺(吴龙元)
(十四)王继发脸谱制作
(十五)刘学林剪纸
(十六)迟春桥根书法
(十七)面塑工艺“面人赵”(赵连生)
(十八) “郭老四”古陶艺制作(郭锡鸣)
主题词:文化 非物质文化 遗产 通知
(共印5份)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