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由区卫生计生委拟定的《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河东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津卫疾控〔2017〕3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河东区创建卫生城区、文明城区等工作,为加强河东区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消除慢性病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河东区2017年底前完成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迅速上升,已成为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慢性病是导致死亡的首位病因,慢性病防控已被国家列为当前疾病控制与卫生工作的首要问题。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河东区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特别是在慢性病防治、健康促进等工作上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惠及民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
(一)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探索适合于本地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工作模式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2017年底,实现建成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目标;通过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河东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促进实施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落实健康促进和综合防控措施,加强高危人群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规范慢性病管理措施,提高慢性病防控水平。
(二)目标任务
1、知识知晓率: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识知晓率≥60%,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识知晓率≥50%,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2、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5年降低10%;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市平均水平3%以上,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90%。
3、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
4、管理人群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
5、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
研究分析评估指标,明确标准;开展摸底调查,收集基础资料。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创建工作,制定《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设立示范区创建工作办公室及技术指导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创建工作。各单位上报《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联络员表》(附件4)。
(三)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8月)
各部门完成《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责任分工》(附件2)中相应指标。6月底前,各部门将资料汇总报送至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督导自查阶段(2017年9月-10月)
由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联合督导组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题及时督促整改。迎接天津市中期审核。
(五)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10月)
各部门严格落实市级中期督导整改意见,联合督导组强化督导整改,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六)验收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自我考核,撰写示范区工作报告,迎接市级评审验收。
六、职责分工
区政府负责制定《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以区政府正式文件下发。成立“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河东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区绩效办负责将《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制定《河东区健康促进与健康知识传播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在河东区有线电视、《天津日报·今日河东》等媒体开展宣传,设置专栏每月2次传播健康知识,以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脑卒中等慢性病预防控制为主题,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区财政局负责将“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项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执行率100%;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日常经费,且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保证慢性病防控工作日常经费占疾控中心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实施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开展烟草控制,加强慢性病全程管理,掌握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防控队伍建设。撰写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特色案例。
公安河东分局负责提供辖区居民户籍信息、人口信息等;配合区卫生计生委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区的相关统计资料信息以及企事业单位名单等相关工作。
区市容园林委负责创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协调设置慢性病防控户外广告牌、宣传栏等,开展慢性病宣传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创建健康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组织学生体检、创建无烟学校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创建5家“健康食堂”,确保辖区无烟草广告。
区体育局负责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及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督促机关企事业每2年开展1次单位员工体检工作,并提供体检报告。
区民政局负责推动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医养结合机构覆盖2个以上街道。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街域创建示范区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居委会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宣传栏,定期开展健康讲座。积极创建健康社区,开展健康家庭活动;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配合区卫生计生委做好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健康素养水平、慢性病早期发现率、慢性病管理率等基线调查及社区诊断、慢性病患者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等工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健身保健活动,建立、配备、完善健康保健相应设施;在各单位食堂和公共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落实工作场所职工工间操制度;积极参与创建健康单位、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工作及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创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无烟机关,将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各单位政策规章制度;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联合督导组各成员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容园林委)率先垂范,在2017年度完成“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公安河东分局、区统计局、区市容园林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计生委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责任制,确保落实工作任务。河东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要对全区创建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动,提高创建水平。
成立“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技术指导组”(附件3),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技术指导,跟踪进度,推动落实。
(二)保障经费投入
区财政局保障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专项经费;持续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决算,并逐年增长。合理安排,统筹协调,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工作的可持续性。
(三)开展督导与评估
成立由区卫生计生委、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容园林委5部门工作联络员组成的“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联合督导组”(附件5),负责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各项指标落实情况的督导与评估,对执行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各相关单位按职责逐级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每年开展2次联合督导。
附件:1.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
2.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责任分工
3.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技术指导组
4.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联络员表
5.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联合督导组
附件1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忠
副组长:雒明池 区卫生计生委
董建伟 区政府办
成 员:王存召 区委宣传部
史俊清 区发展改革委
张 岢 区财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李国栋 公安河东分局
吕 南 区统计局
谢慧芬 区市容园林委
邵长森 区教育局
郑建华 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治光 区体育局
陈志蓉 区人力社保局
李冬春 区民政局
杨丽坤 大王庄街道办事处
赵晓娟 唐家口街道办事处
王晓杰 东新街道办事处
朱 芳 鲁山道街道办事处
王霄九 常州道街道办事处
王洪利 二号桥街道办事处
闫 艳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岳红娟 春华街道办事处
崔英慧 上杭路街道办事处
张立军 大直沽街道办事处
孙轶莹 向阳楼街道办事处
李金祥 富民路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计生委雒明池兼任。
附件2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责任分工(300分)
指标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分值 评价办法 主责部门 配合部门
一、
政
策
完
善
(45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25分)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4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8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区政府 区卫计委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2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3 查阅资料 区发改委
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2 查阅资料 区政府 区卫计委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5 随机抽查5个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政策相关内容的体现和落实情况;抽查2个部门员工,简单问询对本部门该政策的知晓与落实情况。 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5 查阅资料。
随机抽取1-2个参与合作部门的职能科室负责人,询问3项基本机制的落实情况。 区卫计委 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1分。 3 查阅资料。 区财政局 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5 查阅资料。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区财政局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0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2 查阅相关部门的年度计划和年终评价的相关资料。 区委组织部 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1)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按完成比例赋分。 8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区绩效办 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二、环境支持(50分)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20分)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2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 2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街道办事处 区卫计委
*(2)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2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4)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2分。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以上,每类2分,每年增加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6 健康单位: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学校:区教育局;
餐饮(食堂、餐厅/酒店)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计委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4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区市容园林委
街道办事处 区卫计委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
(3)复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8
查阅
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区卫计委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5分;覆盖率20-30%,3分;20%以下不得分。
(2)复审:自助式健康监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5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5 查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名单,现场随机抽查健康社区、单位各1家。 各街道办事处 区卫计委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5 现场查看医疗机构免费健康检测点的设置及健康指导的记录。 区卫计委
(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3分;40-50%,2分;30-40%,1分;30%以下不得分。 区卫计委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0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 2 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居委会或村委会。 区体育局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2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开放情况 。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区教育局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2分; 35-40%,1分;35%以下不得分。 2 查阅体育部门相关资料。 区体育局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0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3 现场随机抽查。 区卫计委 公安河东分局、教育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2.禁止烟草广告。
(1)辖区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1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区市场监管局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现场随机抽查。 区卫计委
区教育局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2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情况。 区卫计委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2分。
(2)复审: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2 查阅中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区卫计委
三、体系整合(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8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 7 查看相关的制度及信息平台,查看防、治、管的情况,查阅相关的文件以及考核兑现情况。 区卫计委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1)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2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8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0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小于1次不得分、1次得1分、2次及以上得2分。 2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区委宣传部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 2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1分。
(3)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分。 3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查阅活动室、健康讲座与社区宣传栏的计划或分布表;抽取2个点现场观察实际执行情况。 街道办事处 区卫计委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2分;低于6学时不得分。
3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查阅教育计划;查阅即课程表、教材与教参,抽取1个点现场观察实际执行情况。 区教育局 区卫计委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0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6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区卫计委 各街道办事处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4分;10-20%,3分;10%以下不得分。 4 查阅资料。 各街道办事处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8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
(2)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1分。 2 查阅资料。 街道办事处 区卫计委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区体育局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4 查阅资料。 街道办事处 区卫计委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87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20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2 查阅教育部门统计数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数据等。 区教育局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2 区卫计委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3 区人力社保局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2分;低于90%不得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覆盖率≥50%,3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 13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抽样调查医疗机构资料、信息系统。 区卫计委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5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7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6分; 25-30%,3分;15-25%,1分;低于15%不得分。 6 查阅省级统计数据。 区卫计委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2分;30-50%,1分;低于30%不得分。 4 查阅监测报告数据。 区卫计委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 区卫计委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 区卫计委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6分) 1.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1)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2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3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1分。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3分;不达标不得分。 3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4分。 10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区卫计委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 区卫计委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 区卫计委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5分。 5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区卫生计生委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100%,3分。 3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 4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7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2分。
4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
(2)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2分;低于30%不得分。
3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 4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2分;60-70%,1分;低于60%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覆盖率≥10%,1分。 1 区民政局 区卫计委
六、监测评估(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15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2分;
(3)心脑血管疾病报告,2分;
(4)肿瘤随访登记,2分;
(5)慢阻肺监测,2分。 10 查阅资料。 区卫计委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利用市、区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 5 现场评估。 区卫计委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15分)。 1.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3分。
(2)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
(3)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
(4)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 9 查阅资料。 区卫生计生委
2.辖区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1)辖区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 6 查阅资料。 区政府 区卫生计生委
七、创新引领(30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0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 10 查阅项目计划书与总结报告等资料,现场评估。
区卫生计生委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 15 查阅案例文件,查阅该案例的相关原始素材等资料,现场评估。 区卫生计生委
3.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 示范区成功经验被推广2项,5分;1项,3分。 5 查阅每项被推广应查看成功经验描述件、省级要求的推广文件、推广后的反响等资料,现场评估。 区卫生计生委
合计 300
注:加“*”加粗部分是核心指标,为必须开展项目。
附件3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技术指导组
组 长: 孟 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组长: 王浩武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 员: 谢 瑞 区卫生计生委
张 宏 区卫生计生委
李利林 区卫生计生委
杨 玥 区卫生计生委
吴 菲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吕丽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满 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贾 曼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卢建莹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 楠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孙 倩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蒙美旭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4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联络员表
单位名称 姓名 部门/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及邮编
分管领导
联系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5
河东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联合督导组
组 长:谢 瑞 区卫生计生委
成 员:张 磊 区卫生计生委
刘 超 区体育局
储毓萍 区教育局
翁 良 区市场监管局
彭 莉 区市容园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