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11年河东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2011年河东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2011年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意见》(津机管发〔2011〕11号)文件意见,结合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重点,以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加大培训,狠抓实效,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上一年度下降4.0%。
三、明确任务 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一)突出抓好节约用电
1、切实降低空调消耗。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空调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工作日开启时间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17时,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空调。
2、加强照明节电管理。继续抓好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去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使用国家推广的节能灯具数量,加大更换淘汰力度。要充分
利用自然光,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夜间尽量减少公共区域照明,走廊、通道设定隔盏开灯。改进照明控制,实现分组、分区开关。除重大节日外,办公区装饰景观照明一律关闭。
3、强化日常节电措施,要建立健全节电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对电梯、电开水器采取分时、分区关停措施,办公区传媒电视一律关闭。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计算机、复印机、
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消耗。
4、加快推进节电改造。要加大节能改造资金的投入大力推进重点耗电设备的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节电产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禁止使
用移动式取暖设备、电热炉等高功率电器。
(二)加强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提高雨水和再生水的使用比例。
2、合理实施办公区绿地和景观浇灌,严禁使用漫灌方式。严禁在单位冲洗私家车,在开水间配备隔夜水回收桶。
3、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新建维修改造项目,须全部采用节水器具,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严格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各项节能制度、标准和措施,规范用车行为。
2、加强公务用车燃油管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完善车辆用油管理定额管理和考核,降低燃油消耗。
3、压缩车辆规模,购车实行政府采购,并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提高新购车辆中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比例。
(四)严格建筑能耗的监管
1、针对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能耗特点,有针对性的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建筑能效,降低建筑能耗。积极推进重点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
2、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大在建项目节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大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督察。实行工程验
收能效审定,对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限期整改。
3、加强现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现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并逐步推广。
(五)抓好资源循环利用
1、做好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产品、办公用纸等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袋。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
和办公设备集中回收处理机制。
2、要强化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执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采购经国家认证和本市认定的节能产品以及国家和我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公共机构管理体系通过健全和完善管理体系、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级公共机构密切配合、分级负责、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形成公共机关节能工作有部门抓、有专人管的工作格局。河东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在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助理宋建华担任,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统计局为副组长单位,区政府办、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市容和园林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环卫局等为成员单位。由区商务委牵头,区发改委、区统计局组成河东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按照职责,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很抓落实。
河东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培训工作。区商务委: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制度、统计体系的建设,按季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并搞好预测分析。
区政府办:节能目标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协助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区财政局:建立、落实节能专项资金,监督节能资金的运行;区科委、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市容园林委、区环卫局等系统要建立健全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级和所属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全区各公共机构都要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建立纵向到底、横
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体制。
(二)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
度。健全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定期上网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形成覆盖全区的协调联络机制。建立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及统计监测制度。
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按照能耗统计工作要求,实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建立能源统计台帐,并逐级统计、分析、报告。要做到按月统计,按季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区科、教、文、卫、体、市容园林和环卫负责综合本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区商务委负责综合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的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每下一季度的15日前,向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汇总通报上一季度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同时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制定和出台公共机构节能约束激励办法。
为了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序、有效的进行,完成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依据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精神,建立节能考评机制,制定和出台河东区节能约束奖励办法,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我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采取量化办法,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年度用能状况,制定本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办公室,对能耗
指标进行调查摸底,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能耗标准体系,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提供刚性标准。各单位按照市区“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方案”要
求,组织好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年内将依据河东区《公共机构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共机构集体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
(四)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要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和技术推广进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新闻中心要加强报道,宣传节能政策、节能常识,推介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播放节能
公益广告,曝光能源浪费现象,营造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同时积极组织不同层次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节能降耗的认知度。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贯彻《条例》的声势。大张旗鼓地组织安排好以“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组织安排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统计软件培训活动。通过宣传培训,使公共机构的领导、干部和职工进一步掌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内容,理解《条例》精神,落实《条例》要求,使节能意识、节能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河东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节能 工作 要点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