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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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天津市老龙头菜市场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096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通〔2014〕1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公安河东分局、公安消防河东支队、区安监局、工商河东分局、春华街道办事处:

通过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天津市老龙头市场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天津市老龙头菜市场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南侧。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下列火灾隐患: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判定规则第6.1.4.6条、第6.1.4.3条、第6.1.7.2条、第6.1.7.3条,综合判定天津市老龙头菜市场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责令该单位于2014925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天津市老龙头菜市场有限公司

隐患单位整改责任人:林赞乐

消防机构责任人:苑军

街道责任人:鲍建军

为全力推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对天津市老龙头菜市场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请公安河东分局、公安消防河东支队、区安监局、工商河东分局、春华街道办事处按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立即对天津市老龙头菜市场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督改,确保不发生火灾问题。整改结果请及时报告。

         

                                      2014年7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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