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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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东区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102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函〔2018〕3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由于工作调整,区建委对《河东区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河东政办发〔2017〕38号)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


    为巩固我区节水型区县建设成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再生利用,全面提升我区节水管理水平,根据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节水型区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天津市节水型区县考核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河东区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工作的开展,形成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层层狠抓落实的节水工作格局,进一步实现全面提高我区节水管理水平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我区取得的节水型区县成果,保持好“节水型区县”的称号。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美丽天津建设要求,按照“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河东区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郭鹏志  

    副组长:徐庆保   区政府办公室

            韩  正   区建委

    成员单位有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教育局、区房管局、区统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东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河东区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并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区政府办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区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涉及的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区、街、居委会“三级节水管理网络”的更新;做好各街居民小区的节水宣传及居民生活用水器具的改造推动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加强全区节水型区县复查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区有线台等宣传媒体,开展节水科普宣传和新技术推广利用的宣传;利用宣传平台向社区宣传有关节水知识,开展节约用水等水事宣传活动。                                          

    (三)区发改委工作职责

    负责提交区人大,申请将我区节水工作纳入河东区“十三五”规划及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区商务委工作职责

    协助区建委做好非生活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配合区建委做好全区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单位的节水管理工作;配合区建委进行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淘汰非节水型器具。

    (五)区建委工作职责

    负责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复查工作会议,保障复查考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负责全区节约用水的管理,贯彻执行有关节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完善计划用水单位的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区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制定区域用水定额,执行超标加价政策;负责全区节约用水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用水单位节水干部的业务培训,编定节水工作制度和措施;负责组织推动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技术的交流。

    (六)区市容园林委工作职责

    负责更新区—区容委—下属单位三级节水网络,并明确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监督下属单位及时、准确上报用水情况;淘汰非节水型器具,逐步利用科技手段改革现有浇水设施,达到科学用水。

    (七)区教育局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的节水工作管理,做到节水工作“四到位”,即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节水制度到位;加强日常性的节水宣传,使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更新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下属单位的三级节水网络,并明确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淘汰非节水型器具;月用水量超过1000吨以上的单位及时安排进行水平衡测试工作。

    (八)区房管局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各物业管理小区的节水管理工作;配合区建委进行节水型小区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更新区—房管局—下属单位的三级节水网络,并有明确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淘汰非节水型器具。

    (九)区统计局工作职责

    做好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数据的统计和提供;淘汰非节水型器具。

    (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区管医院,各街卫生院的节水管理工作;更新区—卫计委—各医院及其他下属单位的三级节水管理网络,并明确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淘汰非节水型器具。

    (十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本系统各驻街所的节水管理工作;更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的三级节水网络,并明确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协助区建委做好非生活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淘汰非节水型器具。

    (十二) 公安河东分局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本系统,各驻街所及各直属单位的节水管理工作;更新区—公安河东分局—下属单位三级节水网络,并明确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淘汰非节水型器具。

    (十三)各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十二个街道)

    负责所辖范围内节水管理及社区节水宣传工作;更新区—街—居委会三级节水管理网络;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小区创建工作;淘汰非节水型器具。

    五、实施范围

    在河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节水型区县复查活动。

    六、指标与任务

    根据《天津市节水型区县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主要围绕以下指标任务开展工作。

    (一)基础管理指标(6项)

    1.节水管理网络

    有区— 街、行业系统—居委会、用水户三级节水管理网络。

    2.城区节水规划

    有经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区县节水中长期节水规划,或包涵于区县各类发展规划中的节水内容。

    3.近期节水计划

    有近期节水计划及近期节水工作的实施安排。

    4.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计划用水

    对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考核管理,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每年新增非生活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及时统计上报监控数据,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6.水平衡测试

    按规定和标准有计划的推动水平衡测试工作。

    (二)技术考核指标(6项)

    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年提高率大于1个百分点或高于全市总体水平。(有关资料需区统计局提供)

    2.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

    高于全市总体水平或近两个年度创建的节水型企业(单位)用水量之和与上年度同比提高10%。

    3.节水型居民小区

    每年创建3个(含3个)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

    4.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高于全市总体水平或近两个年度创建的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户数之和与上年度同比提高10%。

    5.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百分比

    ≥0.1%或年增长率达到10% 。

    6.节水器具普及率

    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三)鼓励性指标(2项)

    1.定额管理

    在依据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

    2.重视城区雨水收集利用  

    有逐步推广雨水利用工程与项目的政策、计划及措施。开展建成区范围内雨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

    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区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复查考评工作。要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复查考评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逐级抓落实

    要将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各项考核指标具体明确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任务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纳入相应的工作岗位职责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工作面宽,区级财政要加大资金的投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期完成。

    (四)聘请专家指导,做好技术保障

    《天津市节水型区县考核标准》中各项指标划分细致,要求具体,专业性强,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因此需请专家进行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如期通过节水型区县复查考评是全区的任务,需要宣传部门,特别是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和支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对广大市民及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增强全社会对巩固节水型区县称号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市民知晓率,动员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八、具体要求

    (一)各级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节水型区县复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复查考核工作的落实,确保复查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按期复查达标。

    (二)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考核标准定期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排找差距,并按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要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深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或办法。

    (三)区节水型区县复查领导小组要对各项复查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跟踪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要组织新闻媒体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四)各责任单位在抓好落实各项指标的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收集、建立台帐,并梳理好相关材料,形成汇总资料(含电子文档),于2018年9月10日以前报区节水型区县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编成复查考核材料。在复查考核验收时由各责任单位对所负责的考核指标进行汇报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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