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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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东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107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函〔2019〕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由区城管委拟定的《河东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天津市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津城管办〔2018〕33号)的要求,为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提升美丽河东形象,消除因环境问题带来的安全隐患,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区领导要求,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维护铁路运行安全为出发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城市综合整治成果,坚决遏制安全隐患增量,消除既有隐患存量,切实破解影响我区境内铁路安全运行的突出问题,营造我区安全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将铁路沿线打造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整治范围

    对河东区内津秦高铁、京津城际、南仓城际高速、津山线铁路沿线两侧(100米控制区及安保区)树木种植类、建(构)筑物类、硬漂浮物类、轻漂浮物类、堆放类等类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对铁路运行构成威胁的铁路沿线彩钢瓦类建(构)筑物屋顶、塑料大棚、广告牌布、防尘网、危险树木等。

    三、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落实整治工作,成立河东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霍伟钢

    副组长:王  林  胡  军

    成  员:区住建委,站区办,春华街道办事处、唐家口街道办事处、大王庄街道办事处、上杭路街道办事处、大直沽街道办事处、中山门街道办事处、二号桥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委。

    四、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委

    1.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的组织、协调、推动和检查工作

    工作标准:制定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细化《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任务清单》,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对整治成果进行督查考核,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行动,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负责治理树木隐患

    工作标准:对照《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单》中列出的树木隐患,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治理工作。

    3.负责清理垃圾杂物

    工作标准:铁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无各类垃圾、渣土、废弃杂物堆积,无脏乱死角。

    (二)区综合执法局

    负责指导、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建(构)筑物拆除、硬轻飘浮物治理及清理堆放物品等工作。

    工作标准:见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标准。

    (三)街道办事处

    1.负责实施建(构)筑物拆除工作。

    工作标准:对违法建(构)筑物,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河东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坚决予以拆除;经过合法审批的建(构)筑物,特别是彩钢瓦类存在抗风能力较差安全隐患的,按照《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沿线彩钢房抗风验算计算及分类加固指导书》标准规范,要求产权单位(个人)采取加固措施;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合法建(构)筑物,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经与产权单位(个人)协商一致后予以拆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负责治理硬、轻飘浮物。

    工作标准:参照建(构)筑物类标准规范,单位或个人自行在自有建(构)筑物上搭建的各类彩钢瓦屋顶、塑料大棚、广告牌匾、防尘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人进行加固,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3.负责清理堆放物品。

    工作标准:铁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堆物摆放整洁有序,无各类垃圾、渣土、废弃杂物堆积,无脏乱死角;经行政许可的各类设施、牌匾标识干净整洁、完好无损,功能完备,未经行政许可设置的拆除。

    (四)区住建委、站区办

    负责治理硬、轻飘浮物。

    工作标准:参照建(构)筑物类标准规范,进一步确定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硬、轻飘浮物类工程,其固定设施是否完备,对存在问题的,对其进行加固、整改,确保安全可靠。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核实阶段(2019年1月31日之前)

    根据市城管委下发的《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任务清单》,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行信息复核。各有关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要主动对接,会同铁路部门对照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任务清单,按照“先高铁后普速、先安保区后控制区、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共同对环境整治重点,逐类问题、逐个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完善整治台账,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改措施,并报送至河东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2月1日至9月30日)

    各有关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要依据核查确定的整治任务清单,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确定每项问题整治完成时限。全面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为:

    1.高铁安保区、控制区和普速安保区的环境整治在6月30日前完成。

    2.普速控制区环境整治在9月30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31日)

    做好准备,迎接市城市管理委联合检查组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验收。

    1.7月1日至7月31日,对高铁安保区、控制区和普速安保区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普速控制区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工作合力,及时通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治理效率。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照整治任务清单,逐个点位明确责任归属,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整治过程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各个问题治理到位。具体隐患排查工作以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主;隐患整治工作,以各有关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为主,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三)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成果。各有关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直接抓,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全程监督,做好自查自考工作,对市、区相关部门下发的问题要做到认真对待,及时整改,由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督办,并上报区政府,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总结整治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研究长效管理办法,加强协作, 畅通工作渠道, 建立健全日常管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双段长”制度,加强常态的指挥协调、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铁路沿线环境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以确保任务完成。


    附件: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