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启动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顺利实施我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就项目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已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军产、零散不具备闭合条件、非成套住宅占比大”“四个不纳入”为原则,对河东区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473个小区、1572.07万平方米进行筛选后,初步确定对305个小区、1265万平米老旧小区住房实施新一轮改造,受益居民约18.89万户。
2020年计划启动并完成45个小区、建筑面积180.6万平米老旧住房改造任务,受益居民约2.57万户。此后每年年底前研究制定转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后实施。
二、改造内容
在前两轮实施的以功能类和安全类为主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本着“充分征求街道、居委会和社区居民意见对改造意愿强烈的项目进行改造;结合我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前两轮改造过的项目不重复建设”的原则,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共3大类,12项、38子项。
(一)基础类:满足居民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涉及5项、17个子项。
1.小区排水设施改造。雨水管道改建, 对污水管道、化粪池进行疏通、清掏, 新建〔隔油池〕(标注〔〕为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保证排水通畅,彻底实现雨污分离。
2.小区内及周边道路改造。具备条件的小区道路拓宽至4米,破损道路更换沥青路面,局部更换透水砖。通过实施道路改造,使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合理实现功能划分,做到道路畅通。
3.规范管线设施。具备条件(同时进行道路施工的)小区通讯管线、电力管线入地,其余小区规范架空管线,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
4.建筑内外整修。对老旧小区内建筑及附属设施破损的楼内公共部位及外檐进行整修,提升小区的居住品质,增强老旧小区的安全性。
5.围墙及小区出入口整修。对破损围墙进行维修,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大门新增小区名称标识及装饰性照明。
(二)完善类: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求和改善生活需求,涉及5项、10个子项。
1.重新划分及增设停车位。新建、改扩建和整修机动车停车位,做到合理布局,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2.增加非机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增加〔非机动车充电桩〕,合理配置非机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解决充电难问题,杜绝安全隐患。
3.小区环境及绿化景观改造。小区垃圾综合治理,改造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小区绿化结合海绵城市标准进行改造,对原有破损绿化进行灌木补植;对裸露绿地更换透水铺装,部分符合条件的改造为绿荫停车位。优化绿化布局,恢复绿化功能。
4.增设、更新休闲和体育健身设施。对不在体育局新增、更新计划范围内的小区,进行新增健身活动设施;新增儿童活动设施,新增休闲座椅,更新破损严重的体育设施。合理布局休闲场地,配置文体设施,鼓励全民健身,丰富居民的日常生活。
5.新建无障碍设施。对具备条件的楼门栋入口、公共区域及机动车停车位,结合实际增设无障碍设施,保证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
(三)提升类: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涉及2项、11个子项。
1.改建、扩建配套服务用房。有条件的小区,采取改建、扩建等方式,配置小区服务用房,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2.增加小区智能管理服务系统。为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在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能化平台的前提下,建设以下硬件设施:
①出入系统:新增车辆道闸、智能门禁设施;
②视频监控系统:新增高清智能视频摄像机、人脸抓拍摄像机;
③消防监控:新增楼道火灾探测报警器;
④照明设施:不在路灯处养管的小区新增〔智能照明路灯〕;
⑤文化宣传:有条件的小区新增〔电子信息牌〕;
⑥智能设施:〔智能物流柜〕、〔智能健身设施〕、〔智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⑦〔智能平台〕:搭建社区智能化平台,提升社区综合管理水平。
三、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快推进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工作,成立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财政局、区产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规资局、区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统筹推进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工作。
指挥部内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顶层设计,协调各成员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区住建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区住建委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职责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具体包括:
1.坚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推动各工作组做好改造工作。
2.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3.组织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
4.监督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5.监督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杜绝安全隐患。
6.组织做好改造工程的验收,并配合长效管理推动组做好项目移交工作。
7.审核年度整治计划,检查、督办各工作组及分指挥部落实改造工作任务。
(二)工程建设组
工程建设组由区住建委统筹协调。
区住建委:负责指导房产服务中心具体实施改造项目和招投标工作。
区城管委:负责改造小区周边道路改造项目实施和招投标工作;指导落实具备条件的非路灯处管理的路灯智能化改造工作;指导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配合落实区属道路的维修改造。
区产促局:负责协调推动电信运营商做好管线入地工作,协调推动实施智能化社区项目改造。
区规资局:负责指导审批改、扩建配套用房规划设计工作。
区体育局:负责指导健身设施、体育休闲场地的配建与完善。
(三)监督管理组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及还款。
区审计局:负责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对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审计调查。
区发改委:负责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投资计划管理、发债等工作,对政府专项债的使用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选定监理公司,组织监理公司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对需拨付的工程进度款进行确认。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四)12个分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12个分指挥部,由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工作职责为:
1.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监督改造项目的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接管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2.根据合同约定及现场进度审核拨付改造资金情况,并负责改造后项目还款归集工作。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四、资金情况
(一)筹款渠道
资金筹集渠道主要有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抗疫特别国债三个渠道。
(二)还款渠道
根据2020年第七批天津市政府债券河东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财务报告分析,通过改造后收取物业费、停车费等,预测收益能达到收益与融资平衡。如遇特殊情况出现资金缺口,由全区统筹解决。
五、操作程序
(一)前期工作
1. 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改造范围、改造项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以及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启动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前两轮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按照选定原则进行筛选并征求街道意见后,初步确定我区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经征求指挥部成员单位意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后启动实施。工程建设组组织设计单位,根据老旧小区现状及改造需求编制设计导则。此项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落实。
2.确定小区改造工作计划
①初定阶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初步确定本小区的改造项目。此项工作由分指挥部牵头落实。
②论证阶段。根据现场情况共同确定改造项目、工程量及改造资金。此项工作由分指挥部牵头,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物业公司等,工程建设组组织造价公司和设计单位共同落实。
③确定计划。确定小区改造计划及改造项目。已有物业公司进驻的小区,由原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无物业公司进驻的小区,由分指挥部按照相关程序选择物业公司。选定的物业公司与街道签订还款协议,由分指挥部监督物业公司履行还款职责。此项工作由分指挥部组织落实。
(二)施工阶段
3.工程招标及施工。由工程建设组完成招标工作并进行施工管理,区发改委组织监理单位,分指挥部组织社区居民,并统筹协调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部门,共同监督改造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推进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4.施工进度款拨付。施工单位申请工程进度款后,经监理单位、分指挥部及区发改委确认后,按照新一轮老旧小区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拨付。
5.工程验收。由分指挥部组织社区居民、物业公司,会同区住建委、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6.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资料,造价公司、区住建委和分指挥部共同进行现场结算。区发改委、审计局全程监督进度款及结算款的拨付。
(三)移交接管
7.移交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小区,移交相关部门实施长效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进度,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
(二)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发挥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作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推动工作进度。
(三)建立完善监督机制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改造工作各个环节合法合规;街道、居委会及社区居民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和第三方民调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审计局派专人负责审计调查。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分指挥部要及时报送动态信息,反映社区实情,推进改造工作开展。
(五)建立信访畅联机制
建立分指挥部、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参与的信访制度,拓宽居民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
(六)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严格操作规程和相关要求,避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减少扬尘污染,做到文明施工,少扰民。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时完成各自承担的改造任务。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建立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确保改造工程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