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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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717R/2021-0002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发〔2020〕11 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东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现将由区市场监管局拟定的《河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26号)文件要求,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津市场管企函〔2019〕62号),优化河东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行政机关监管方式转型升级,现就建立天津市河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深化监管方式转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加强涉及的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除特殊领域外,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逐步取代各类专项检查、排查和巡查,做到工作切实有效,杜绝形式主义。

(三)组织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统筹协调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综合协同监管,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四)开展督查考核。按照区政府绩效考核安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分管局领导任副召集人。

成员单位包括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产促局、区民宗委、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规资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

(一)不定期召开会议。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商议题及需要参会的其他单位名单。

(二)联席会议议事程序。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和参会范围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议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并将有关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提出审议申请。经召集人同意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具体会议日程,原则上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参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区政府。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沟通协调,促进工作高效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建立督查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报告,包括年度计划完成情况、部门联合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公示情况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对口市级机关及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开展本单位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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