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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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河东区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2-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发〔2021〕7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河东区处置铁路大客流

滞留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经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1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天津市河东区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河东区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河东区天津站大客流滞留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铁路突发大客流及旅客列车大面积晚点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铁运〔2008〕2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规〔2021〕1号)、《天津市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21〕41号)、《天津市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东政发〔2017〕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河东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路地协同、联动处置,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铁路与市、区人民政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处置。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快速果断处置突发险情。

二、工作机构

成立天津站大客流滞留事件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天津站区办”)、铁路天津站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外事办)、区应急局、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区产促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司法局、天津站区办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铁路天津站,主任由铁路天津站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工作组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应对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需要区级响应的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铁路天津站开展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等。

三、预防

接到有可能发生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信息后,工作组立即启动,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天津市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工作组”),组织成员单位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预防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旅客,做好滞留人员疏散工作。

四、应急处置

河东区处置天津站旅客滞留事件分两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在工作组领导下,由铁路天津站负责组织应对;一级应急响应由工作组负责组织应对;超过一级应急响应的,由工作组上报市工作组并配合市工作组进行应对。

4.1二级应急响应

4.1.1启动条件

天津站站内滞留旅客5000人以下且铁路天津站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

4.1.2处置措施

(1)铁路天津站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划定封闭区域,妥善安置站内滞留旅客,播放管理信息,防止拥挤踩踏;及时疏导站内滞留旅客前往临时候车区,并在该候车区内及时发布列车运行信息;及时引导滞留旅客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2)铁路天津站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进行站外疏散的,由天津站区办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车站广场的秩序维护,协助铁路天津站做好滞留旅客疏散、站外临时候车区搭建和秩序维护等工作。

(3)铁路天津站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认为需要工作组有关单位协助时,及时向工作组办公室请示。

(4)天津站区办主要负责同志赴天津站组织、协调、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办公室加强与铁路天津站、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现场客运组织和旅客聚集情况,协调铁路天津站做好秩序管理、人员疏散、信息通告、旅客退票等工作。根据铁路天津站请求,协调调度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配合铁路车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工作组视情况协调、组织铁路天津站及时向媒体和社会通报列车延误处置信息和铁路大客流滞留信息,做好解释工作。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配合铁路天津站做好新闻发布、舆情收集分析及引导工作。

(6)其他必要措施。

4.2一级应急响应

4.2.1启动条件

天津站站内滞留旅客5000至20000人;铁路天津站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由铁路天津站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立即向工作组报告。

4.2.2处置措施

在做好二级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铁路天津站做好站区管控、人员疏散、交通管制、运力衔接等工作。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需要市有关单位协助时,向市工作组办公室请示。

五、应急结束

客流恢复正常后,经工作组综合研判分析,天津站应急结束。

六、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工作组办公室结合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

6.2演练

工作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应急演练。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经常性地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6.3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

6.3.1本预案由区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3.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天津站大客流滞留事件处置工作组成员分工


附件

天津站大客流滞留事件处置工作组成员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信息发布、媒体宣传报道等工作。

2.区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做好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网络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3.区政府办:负责对接区政府传达现场情况,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区政府工作要求。

4.区应急局:负责协调市气象局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公安河东分局: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参加抢险救援,维护社会治安,维持救援现场秩序,协助撤离危险区域群众。

6.交警河东支队:负责依法对事发地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秩序,确保交通畅通。

7.区产促局: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公用通信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城东供电公司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的供电保障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中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9.区城管委:负责组织做好铁路车站周边环境卫生清整,治理乱摆乱卖等影响铁路站区交通秩序的行为。

10.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滞留旅客应急食宿(非星级)安置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

11.区文化旅游局:组织滞留旅客应急食宿(星级)安置工作。

12.区卫健委:负责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技术指导。

13.区财政局:负责为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14.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调集、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5.区外事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处置大客流滞留中涉外事宜。

16.区司法局:负责为突发事件处置和善后处置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援助。

17.天津站区办:负责天津站站区范围内的秩序维护,划定临时候车区,协助铁路天津站做好滞留旅客疏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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