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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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河东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2-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函〔2022〕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河东区铁路沿线

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由区城管委拟定的《关于加强河东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河东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河东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运输委拟定的关于加强天津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河东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注重标本兼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企业负责、路地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依法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去存量、控增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持续巩固城市综合整治成果,切实破解影响我区境内铁路安全运行的突出问题,营造我区安全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将铁路沿线打造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完善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落实治理工作,成立河东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城管委主要负责同志

        区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

        公安河东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铁路相关部门河东区域负责同志

成  员:铁路各相关部门、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天津站区办、春华街道、唐家口街道、大王庄街道、上杭路街道、大直沽街道、中山门街道、二号桥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委市容景观科。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确定的工作任务,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督导重点难点问题隐患整治、主动整改职责内有关问题,并积极配合其他单位消除隐患。

(二)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由区委政法委、区城管委牵头,建立河东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清单和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健全治理长效机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督导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铁路单位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三)压实路地治理责任

领导小组承担铁路用地范围外属地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层级责任,保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统一协调做好本区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铁路运输企业承担铁路用地范围内治理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环境问题隐患排查,及时主动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隐患,积极联系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治理工作,完成职责内治理任务。铁路各相关部门承担专业监管责任,完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协调督促,依法依规严格监管执法。区各成员单位承担涉及本领域有关问题隐患治理工作,按照法定职责完成治理任务。路地双方涉及历史遗留的重点难点问题,由路地双方权属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出处理意见,依法依规整治。

三、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监管能力

(一)持续治理安全隐患

对河东区内津秦高铁、京津城际、南仓城际高速、津山线铁路沿线两侧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等问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治理。

1.加强轻质物类隐患整治。以影响铁路安全的危树和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石棉瓦、树脂瓦、简易房、塑料薄膜、防尘网、广告牌等轻质物体为重点,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做到立查立改,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力争2022年底前全部治理完毕。(责任单位:铁路各相关部门、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天津站区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2.拆除安全保护区内违章建(构)筑物。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紧密协调,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章建(构)筑物。(责任单位:铁路各相关部门、区城管委、天津站区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强化防灾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铁路各相关部门、区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4.加强铁路封闭防护管理。加快对时速120公里以上线路实施全封闭改造,未全封闭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噪声影响超出有关标准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统筹考虑建设隔声屏障。(责任单位:铁路各相关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5.加强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铁路各相关部门、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东分局)

6.加强非法施工处置。依法严厉查处在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未经批准擅自采石采矿、挖砂挖沟采空作业、穿越油气电管线、私设道口或平过道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铁路各相关部门、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天津站区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加强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置。依法查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堆放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铁路各相关部门、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天津站区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8.做好整体规划。铁路相关部门要与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桥下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做好景观设计,积极配合相关施工,着力提升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责任单位:铁路相关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区城管委)

(二)强化监督管理

1.强化护路联防机制。积极发挥护路联防作用,组织护路队伍,加强巡查,及时化解涉及铁路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盗割铁路器材、破坏铁路设施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铁路各相关部门、公安河东分局、天津站区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涉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应急机制,优化预防预警、应急准备、信息共享,协同处置、事故调查、灾后恢复等工作程序。建立铁路值班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情况互通机制,完善铁路部门与公安、规划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等部门的突发事件报警联动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演练,增强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天津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文明城市等考核评价,进行重点督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铁路沿线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力推动“双段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市、区相关部门将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强化责任担当,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铁路运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严管严治、立查立改,增强工作横向合力和纵向执行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直接抓,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全程监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层层细化分解任务。

(三)强化工作督导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市、区相关部门下发的问题清单要做到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区相关部门适时联合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进行全区通报。

(四)完善“双段长”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好“双段长”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巡查,遇恶劣天气增加巡查频次,形成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形成“巡查发现——处置整改——问题销号——常态管控”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组织现场巡查人员定期到铁路部门进行培训,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