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津市河东区2025年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经河东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河东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河东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为部署河东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压实责任链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强基固本,健全责任体系
(一)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个性化风险管控清单,督促企业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督促企业提高主体责任落实能力,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落实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指导包保干部照单履职,提升工作质效。(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街道配合)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行业管理责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深化落实“一件事全链条”要求,及时研究明确部门间职责界限,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工作方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总结评估。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本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年底前提交食品安全工作和本计划贯彻落实情况,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并形成《关于2025年河东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
(五)严把许可准入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许可审查要求,严禁擅自改变许可条件或未经审查即予许可。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先证后核”信用承诺审批。深入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审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严把生产加工关。深入开展全覆盖风险分类监督检查。按照市级部门要求,配合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体系检查、证后审查,提高问题发现率,突出重点问题整治,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严把食品经营关。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责任,确保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有实体店经营资格。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落实陪餐制。(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天津站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民族工作三级网络作用,推动清真食品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区民族宗教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配合)持续做好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八)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校园餐”治理。(区教育局、公安河东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建立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责任追究、退出制度。持续推动恢复校内食堂供餐,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同校同餐”,推广“桶餐到校+校内分餐”新配餐模式。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社区老年配餐助餐服务场所、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养老助餐领域的覆盖面。(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质效
(十)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712批次,达到8批次/千人。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精准定位民意关切,动态调整区级监督抽检计划。针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提升风险监测水平。组织制定2025年河东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强化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间通报会商。(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属地应用。(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水产品副溶血性弧菌全链条中流通、餐饮环节部分采样及风险监测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坚持违法严惩,保持高压态势
(十二)聚焦突出问题治理。重点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红薯粉条等品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标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行为,“特供酒”、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幽灵外卖”等隐蔽违法行为,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注”,重拳打击非法添加、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深入开展“昆仑2025”、“净风”和肉制品违法犯罪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打“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河东分局负责)持续配合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做好流入市场的走私农食产品(含冻品)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东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行刑衔接,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区委政法委、公安河东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协同发力,创新治理手段
(十四)提升法治监管质效。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调查标准指标和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收集标准实施和修订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智慧监管效能。以河东区市场监管智慧平台一期工程为基础,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价值,探索以“摄像头+信用评级”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新模式,构建“无感监管、有感服务”的新型治理生态。(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六)提升保障支撑能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基础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规范化管理,完善配套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强化工作保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河东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联合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处置流程。(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对负面舆情和突发事件做到快报、快核、快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区委网信办、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发现和查证辟除,规范“自媒体”发布传播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区委网信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八)提升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属地负责、过程严管”工作原则,科学部署精准发力,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指导提升能力,严抓监管消除隐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明确、多部门协调联动的保障组织体系,按照“择优选拔、规范管理”原则,组建稳定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队伍,构建“驻点值守人防+数字赋能智防+食品快检技防”三位一体的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网。(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坚持凝聚合力,深化社会共治
(十九)持续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河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宣传主阵地建设。(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健全完善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
(二十)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以“红黑榜”形式公示。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按季度形成报告。(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发挥食品安全专家“智库”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壮大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力量,拓展志愿服务项目,组织食品安全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