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向阳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批复2026年预算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向阳楼街道办事处(本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按照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东区2026年财政预算,现批复你2026年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批复内容
(一)单位收支预算
收入预算2717.505159万元;支出预算2717.5051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4.9381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938159万元,其中:用于安排基本支出17010261.96万元,项目支出103.91196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6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67000万元,其中:用于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2.567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万元,其中:用于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中“三公”经费支出0.75000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50000万元。
以上内容详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一)依法公开预算。要在区财政批复预算后20日内,将本的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具体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
(二)习惯过紧日子。要压降运行成本,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控楼堂馆所新建、修缮和装修支出。严控委托业务费列支范围,大力压缩委托事项数量和经费规模,若涉及委托业务费调整调剂事项,须符合委托业务费列支范围相关规定。从严落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要求,降低支出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确保2026年相关支出符合要求。
(三)硬化预算约束。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调剂使用的,应按财政相关要求,报送预算调剂的事项、理由、所涉及预算科目、数额及测算依据、绩效目标变动等情况,经财政审核后予以调剂;新增人员所需经费,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财政提出申请。规范项目支出申报、核定、拨付程序,预算执行率低以及未使用完的结余结转资金,由区财政按有关规定收回。
(四)推进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天津市河东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东党发〔2020〕8号)。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到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反馈,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和评价。区财政局将根据需要实施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政采管理。预算执行中,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事项,全部实施政府采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采购,不得超标准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应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内实施。原则上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向阳楼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