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简称《要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和《2020年天津市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统计数据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优化公开流程,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我分局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所执行政策及其相关标准均由市级部门制定并进行有关政策解读,无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制定内部管理性文件为主。我分局按时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结果均依法依规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加强服务意识, 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我分局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落实市政务办及市局有关天津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其间应急项目开工建设,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重大民生项目、重点项目建设的审批工作。落实市局“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承诺制”、“以函代证”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时,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所有申请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办结率达到100%。
(三)拓宽公开渠道,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我分局充分利用河东政务网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对规划调整方案等事项不仅利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公示,还利用新闻媒体、项目现场、规划展示厅公示等多种方式扩大信息传播量,同时深入企业与居委会进行详细讲解,与群众及时进行互动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我分局严格按照信息保密审核制度,持续坚持所有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不出现失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情况。2020年,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合并由一个科室进行管理,进一步优化了管理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我分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不漏报、不误报、不迟报。2020年9月、11月份,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了由区政府及市局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对典型案例分析解读,提高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12月份分局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新颁布《民法典》,保障法规政策及时落地,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分局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中国土地市场网、河东政务网等方式,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包括分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和领导名单、区域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及相关政策、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行政许可审批成果信息、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供地前信息公示、规划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0年,我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6条,其中公开分局文件3条、政务信息99条、行政许可审批信息154条、公布公示信息83条、土地供应公示信息 17 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范性文件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增加3 | 15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增加4 | 0 |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15152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分局共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申请主要通过河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当面来访等方式,申请内容涉及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等信息。所有申请均依法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答复率达到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2 | 0 | 0 | 0 | 0 | 0 | 8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9 | 0 | 0 | 0 | 0 | 0 | 4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82 | 0 | 0 | 0 | 0 | 0 | 8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针对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针对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分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和出台《河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全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