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2.事项简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3.办理材料:身份证原件
4.办理方法: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到个人社保缴费窗口登记办理申报与变更手续,领取缴费单,后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当场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准
8.办事时间:每月结算期内(19日之前)
9.办理机构及地点:天津市社会保险中心河东分中心、 河东税务办事大厅、常州道党群服务中心(常州道21号)
10.咨询查询途径:24342432
二、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2.事项简述: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3.办理材料:身份证
4.办理方法: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到个人社保缴费窗口登记办理当年内的断缴补缴手续,领取缴费单,后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当场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准
8.办事时间:每月结算期内(19日之前)
9.办理机构及地点:常州道党群服务中心(常州道21号)
10.咨询查询途径:24342432
三、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欠缴补缴申报
2.事项简述:社会保险费欠缴补缴申报
3.办理材料:身份证
4.办理方法: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到个人社保缴费窗口登记办理当年内的欠缴补缴手续,领取缴费单,后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当场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准
8.办事时间:每月结算期内(19日之前)
9.办理机构及地点:常州道党群服务中心(常州道21号)
10.咨询查询途径:24342432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缴纳
2.事项简述:社会保险费缴纳
3.办理材料:身份证
4.办理方法: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到个人社保缴费窗口登记办理当年内缴费手续,领取缴费单,后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当场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准
8.办事时间:每月结算期内(19日之前)
9.办理机构及地点:常州道党群服务中心(常州道21号)
10.咨询查询途径:2434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