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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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程序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常州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2-20 10:14

(一)资格确认。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申请表》,向认定街道申请补贴资格。街道通过经办信息系统对申请人身份、就业情况、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场完成资格确认,审核合格的出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告知单》。审核通过次月起开始计算补贴期限,同时告知申请人补贴起、止年月,并应于次月起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二)补贴申请。确认补贴资格后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日至20日期间,通过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线上渠道,申请可以享受月份的补贴。当年度补贴应于当年12月20日前提出申请。

(三)核查审核。街道对申请人补贴资格、申请补贴月份情况进行核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流转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对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历史情况、就业情况、申请补贴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等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和月份,不予补贴。

(四)公示。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就业困难人员类型、灵活就业情况、享受补贴月数和补贴金额等情况。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补贴申请的下一个季度的首月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卡账户。

对审核以及公示等阶段未通过的,由街道(乡镇)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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