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业务办理-残疾人证注销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相关证明、证据资料(例如:死亡证明等)
(3)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主动提出注销申请需由联系人代为提出,并提供联系人身份证、户口本
(4)残疾人证
三、办理方法:
(1)残疾人或联系人(因死亡注销的残疾人由家属)持注销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注销手续。
(2)街道残联审核注销材料无误后将残疾人证收回并从残疾人证系统操作注销后提交区残联审批。
四、 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1:45 14:00(夏令时为14:30)-18:00
五、办理机构及地点:
居民所属户籍地居委会办理
六、咨询查询途径: 街残联 2467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