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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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办事指南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9-15 15:21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河东区东新街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经区残联审核确定,60周岁以下未就业、未入学的智力、精神(病情稳定)残疾人和其他类别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

三、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

2、填报《天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审批表》

3、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申请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本人或委托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第三代)、残疾人证等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录入系统打印《天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审批表》;

2、社区街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托养服务的残疾人逐级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告知,对通过初审的服务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公示七天,群众无异议后由街道提交系统上报区残联;

五、办理地点:居民所属户籍地居委会办理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夏令时为14:30)-18:00

七、咨询电话:246758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