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业务办理-残疾人证补办
二、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残疾人证遗失
(2)申请人残疾关系未迁出我区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手写丢失声明并填写申请表;
(2)智力、精神及未成年残疾人需联系人提出申请。
四、办理流程:
(1)残疾人或联系人持申请材料到残疾关系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办手续并书写补办申请;
(2)街道残联将补办手续齐全的残疾人在残疾人证系统中操作补办,并提交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通过后打印残疾人证并发放给街残联,由街残联发放给残疾人或联系人。
五、法律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17〕34号)第20条。
七、办理地点:居民所属户籍地居委会办理
八、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45 14:00(夏令时为14:30)-18:00
九、咨询电话:24675823
十、投诉电话:2467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