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办事指南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9-09 16:47

一、事项名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办事指南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河东区东新街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60岁以上(含60岁)残疾人、重度下肢残疾肢体残疾人、重度视力残疾人、非重度但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的下肢残疾肢体残疾人;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安装可视门铃不受此条件限制,开展时另行通知;

(三)有无障碍改造需求且住房具备无障碍改造条件;

(四)残疾人本人或家庭具有申请改造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需产权人书面同意无障碍改造);

(五)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处常住地进行无障碍改造,且原则上五年内不得重复申请相同改造项目;

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的不同需求,确定改造项目:

(一)重度下肢残疾肢体残疾人、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的非重度下肢残疾肢体残疾人,改造项目包括: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坐便扶手、室内扶手、楼道扶手(需本楼道全体产权人同意)、入户坡道(需本楼道全体产权人同意)、入户坡道扶手(需本楼道全体产权人同意);

(二)60岁(含60岁)以上残疾人、重度视力残疾人,改造项目包括: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坐便扶手;

(三)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安装可视门铃;

(四)其他因残疾人特殊需求经所属街道残联实地考察确需改造的项目。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或特困证(60岁以上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不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明(非本人产权需提供产权人同意无障碍改造证明)。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向户籍地所属居委会残联提出书面无障碍改造申请, 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街道残联在接到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申请后,会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无障碍改造残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 并组织施工单位入户实地查看改造地点是否具备无障碍改造条件。如申请人符合无障碍改造条件,街道残联接受申请并在制定出无障碍改造预算后,向区残联提交无障碍改造申请,同时提交改造预算、改造前照片及残疾人申请材料。居住在临时租借房屋、即将拆迁房屋、违章建筑房屋的残疾人家庭不纳入无障碍改造范围。

人户分离居住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由居住地街道残联负责实施;居住在外区的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残联负责实施。

(三)审批:区残联对街道残联上报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批准该街道残联进行施工改造。

五、办理地点:居民所属户籍地居委会办理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夏令时为14:30)-18:00

七、咨询电话: 246758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