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领条件:
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下、未申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
二、办理要件: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1张2寸照片
三、办理流程:
①本人填写办证申请 ②在金保二期网录入相关人员信息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③领证
四、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天津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五、办理地点:
河东区万新村蓬莱路与嵩山道交口 东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六、咨询电话:2472 5180
如政策有变化,按照办理时天津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