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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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通知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11-07 12:49

一、参保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学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城乡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

)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托育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外省市、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儿童

二、缴费标准

(一)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103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400元,享受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

(二)各级各类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新生儿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400元,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三)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四)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年40元。其他重度残疾人中的居民(成年),可自行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再享受定额资助参保政策。

三、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

2025年度本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2025 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