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项名称: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2、办理材料:65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5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享受现金补贴的;65周岁(含)以上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养老服务补贴 养老护理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3、办理办法:由符合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范围的老年人,向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资料,经社区居委会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所在街道,街道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事务科进行审批。优抚对象的材料还要由街道报送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核。由第三方为申请人进行能力和需求评估,评估审核后,在所属社区内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4、办理机构及地点:居民所属户籍地居委会办理
5、咨询查询途径:居民所属户籍地居委会
6、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 下午2:00-6:00
7、监督科室:东新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8、监督投诉电话:2467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