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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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付审核办事指南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大直沽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03-11 16:2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付审核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社会救助管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付审核

二、申请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

三、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提供残疾证、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相关材料、视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

第二步: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核对家庭收入、财产

第三步:收取要件、审查材料

第四步: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协助下入户核实

第五步: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协助下进行民主评议

第六步: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第七步:区民政局审批、公告

第八步:符合条件的发放特困人员证

五、承诺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法律依据:

《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津政令第2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115号);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7】8号);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津民发【2017】13号)。

七、办理地点: 河东区八纬路直沽园小区13号楼底商

八、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

九、咨询电话: 84120385

十、投诉电话: 8412038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