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生育登记服务
二、申请条件: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1)双方初婚且未生育过子女的;
(2)再婚夫妻,未生育过子女的;
(3)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已死亡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二孩生育服务登记:
(1)双方初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生育两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已死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再生育子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进行多孩生育服务登记:
(1)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三、申请材料:
根据上述情形提交不同材料。
a)进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进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提供再婚方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已生育过子女但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页的死亡注销。
b)进行二孩生育服务登记,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进行二孩生育登记。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携带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生育两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已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页的死亡注销。
c) 进行多孩生育服务登记, 提交以下材料:《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办理流程:
夫妻一方现居住地、户籍地所在街镇均可办理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录入生育登记信息,生成制式的一孩、二孩生育登记信息表。群众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可用纸张打印,打印的生育登记信息表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五、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河东区地毯路18号院底商旁
七、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
八、咨询电话:84374705
九、投诉电话:8437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