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二、申请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同时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
三、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流程:
每月26日至次月6日办理业务(遇节假日不顺延) ,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领取待遇申请,由街道代为办理待遇核定手续。
五、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法律依据: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9号)。
七、办理地点:富民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河东区富民路棉三创意街区美岸广场2号楼5门)
八、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84263259
十、投诉电话:8426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