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冬季取暖补贴申请——困难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冬季取暖补贴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有重度残疾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家庭;
2、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
3、一户多残家庭。
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三、申请材料:
1、按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低收入救助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4)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一户多残家庭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户籍内两名及以上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
(3)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
1、9月1日-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持规定申请材料,到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取暖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当年冬季取暖补贴。
2、街道(乡、镇)残联负责对申请冬季取暖补贴的残疾人家庭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信息录入残疾人冬季取暖补贴管理系统。
五、承诺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六、法律依据
《关于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给予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津残联〔2016〕16号)
七、办理地点:河东区海河东路棉三创意街区美岸广场2号楼富民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八、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夏令时为14:30)-17:00
九、咨询电话:84330156
十、投诉电话:843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