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山道街道市容环境卫生顽瘴痼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大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聚焦解决部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健康的“脏乱差”问题,全力打造文明、整洁、规范的社区环境,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定于2023年7月-8月,开展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顽瘴痼疾专项治理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至2023年8月底,使我街卫生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居民满意度提升。
二、时间安排
在2023年7月3日-9日、7月31日-8月6日、8月21日-27日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重点区域周边和重点道路的环境卫生巡查,对发现的背街里巷扫保问题、生活垃圾投放设施问题及时与责任单位联系整改。(责任部门:公管办、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二)开展旧楼区环境清整。重点清洁楼道堆物堆料,清理小广告、花池草坪、垃圾桶周边、楼间楼角空地、一楼窗台下沿等垃圾易积存的点位,清洁更换脏污破损的垃圾容器,建筑垃圾装袋码放、及时清运,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全面清除卫生死角。(责任部门:公管办、彩丽园社区)
(三)开展物业小区环境整治。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清洁楼道、一楼小院、楼间楼角空地、地下车库等垃圾易积存的点位。(责任部门:公管办、各社区、小区物业企业)
(四)强化建筑工地的扬尘管控及卫生管理。加大辖区工地的检查、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大气污染和运输撒漏治理,对固定工作和临时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工作要求。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加强工地出入口硬化、冲洗管理,规范建筑围挡,工地内无生活垃圾积存、无旱厕,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同时做好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公管办、路劲地产)
(五)维护好早餐车和菜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引导经营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大力整治乱泼乱倒现象,维护周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公管办、稻和餐饮、苑欣菜市场)
(六)治理占路经营行为。通过增加路面巡查频次,重点加强菜市场、地铁站出入口、学校、凤山商业广场等重点区域,卫国道、昆仑路等主干道路,彩丽环路、秀丽路等重点道路以及背街里巷的巡查,并以点带面实现街域内占路摆卖治理全覆盖,督促经营者落实市容环境管理规定要求,做到定时定点定区域经营,确保周边区域环境干净整洁、交通秩序畅通。(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七)规范商铺经营秩序。监督检查沿街商户“门前三包”履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加强对商户乱泼乱倒、乱吊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的治理。加强无审批手续情况下使用经营性布标幔帐、宣传活动气球拱门的检查治理; 规范商户牌匾,清理非法小广告、窗贴,治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临时悬挂、放置广告牌,开展户外LED显示屏治理,巩固治理成果;杜绝沿街商铺门前摆放不整齐、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文明经营。(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八)加强城郊结合部卫生环境整治,强化对博山道的巡查,做到垃圾容器布局合理,清扫保洁及时,外部环境整治有序,无旱厕,无饲养畜禽现象。加强沿路工地扬尘管控,做到无黄土裸露、无卫生死角。(责任部门:公管办、综合执法大队)
(九)组织本单位开展自身院落和属地区域的清脏治乱活动,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全面清除卫生死角。(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街域内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清整责任,狠抓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社区通、津治通、宣传栏、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着力提升辖区居民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强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和倡导,引导大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养。
三是加强网格化管理,确保综合整治成效。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坚持每天巡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对接,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动态服务。二要定期组织召开社区管理联席会议,将难点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压实物业企业责任,对居民楼道、公共场所乱堆杂物、毁坏绿地等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制止、清理整治;及时铲除小区及楼道内新出现的小广告,防止问题反弹。
鲁山道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