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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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道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鲁山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1-09 11: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鲁山道街道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化。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了《鲁山道街道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2023年度财政决算和2024年度财政预算等相关信息;调整领导信息1次,更新了内设机构情况和社区居委会所辖小区情况;在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共发布信息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审批管理,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坚持需求导向,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加强对公开事项的梳理,细化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发放宣传册、播放LED大屏、微信群转发信息等,积极传递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阳光鲁山”公众号作用,发布街道特色工作、重点工作等,转载理论学习文章,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1800 余条。

    5.监督保障方面。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觉对标对表,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做好台账管理,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不够细致、全面,导致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仍存在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不够宽广,目前大部分信息都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过新媒体公开的内容较少,并且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

    下一步,街道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切梳理整合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持续探索新形式新方法,丰富公开渠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建立周检查、月核对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