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教育扶残助学金——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中的健康子女扶残助学金申请。
二、办理材料:
1、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学生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
2、享受低保、低收入的学生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镇居民低收入救助证》及相关凭证;
3、《天津市残疾人高等教育扶残助学金申请表》或《天津市残疾人高中阶段以下教育扶残助学金申请表》;
4、两个学期考试成绩单(仅限高等教育阶段,首次申请的新生出具院校录取通知书等)。
5、参加国家认可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式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电大、函授等继续教育)的残疾人,提供毕业证书。
三、办理方法
申请领取扶残助学金的学生需由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新学年入学(秋季开学)后向学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残联提出申请,高等教育学生填报《天津市残疾人高等教育扶残助学金申请表》,非高等教育学生填报《天津市残疾人高中阶段及以下教育扶残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上述申请材料。扶残助学金资助人员资格的认定,均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残联负责审核,区残联进行审批。
四、办事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五、办理机构及地点:各社区居委会
六、咨询查询途径:24567233
七、监督投诉渠道:243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