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二、申请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同时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
三、申请材料:
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方法:
持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党群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五、法律依据: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9号)。
六、办理地点:中山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5号、6号窗口
七、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022-8433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