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着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的同时,仍存在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提出“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2019年4月25日,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公益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体要求。2019年4月2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津政办发〔2019〕26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确保补齐10.8万个学前教育学位”的工作目标,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园分等级补助机制”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办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天津市文件精神,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河东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河东政办函〔2019〕19号),明确“到2020年,确保补齐13878个学前教育学位”的工作目标。
为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2019年,天津市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设立专项资金,规定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2020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持续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预算资金858.20万元(需市级财政资金429.1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429.10万元),继续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