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东政办函〔2021〕13号)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财政业务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到人,厘清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培训,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实际,积极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年度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一是做好预算公开。包括公开: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河东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河东区2021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情况、河东区2021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河东区2021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本级)预算情况表及说明、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预算情况表及说明、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表及说明。二是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公开。包括公开:河东区2020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2019年河东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城市管理“以奖代补”区匹配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临时隔离场所外排污水消杀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河东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家庭健全子女助学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免费开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隔离点餐饮食品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丧葬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区级匹配资金项目绩效评报告、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表、天津市河东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绩效目标表。三是做好决算公开。包括公开:河东区2020年政府决算公开目录、河东区2020年决算草案和2021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河东区2020年政府决算公开附表、河东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河东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河东区2020年度政府决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天津市河东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天津市河东区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天津市河东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四是做好政府债务公开。包括公开: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信息、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2021年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信息、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信息、天津市河东区2021年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信息、河东区2020年度政府债务情况说明、河东区2021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五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文件公开。包括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天津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东区2021年教育部门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情况表、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废止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项目和标准问题的通知。六是做好扶贫资金公开。包括公开:2020年河东区财政扶贫“其他有关资金”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河东区财政扶贫“其他有关资金”预算分配情况、2021年河东区财政扶贫(对口支援) 资金预算分配情况、2020年河东区财政扶贫(对口支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七是做好政府采购文件和信息公开。包括公开: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河东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1至10月份共十个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集中采购工作月度信息。八是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公开2020年河东区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情况。九是其他公开。包括公开:关于代理记账机构会计行政检查情况的通报、河东区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名单公示、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第一、二、三批)。
(二)年度内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法定时限和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全区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区级预算单位主动公开2021年预算情况表及说明,区级预算单位主动公开2020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是加强对全区预算单位的实际操作培训,提高完整性和细化度。及时发布通知,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名称、内容、格式均制定了相应标准。三是对不具备公开条件的预算单位,积极做好主动服务,经申请后代为公开。四是严格对照财政部及市财政局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区预决算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21〕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督〔2021〕5号),制定《2021年河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项工作组于2021年5月18日至5月26日对河东区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覆盖面达100%。2021年6月22日至6月25日按照市财政局对各区2018、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抽查的结果,进一步进行了对照核查。
(三)年度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我局接到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积极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按规定的时限向申请人答复,对暂时不能答复的,进一步征求区相关单位的意见,按照规范的延期答复时限,根据申请人要求,将公开文本通知后直接交给申请人或发送至申请人指定邮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条例》贯彻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相关业务科室需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等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促进提高工作水平。二是依公开申请的工作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不断健全完善接收登记、科室协商、征询意见、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等工作程序,规范优化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外,在天津政府采购网公开了:天津市河东区第一幼儿园2021-2022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第五十四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触控一体机项目成交公告、2021年河东区体育局机关食堂招标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公安信息网网络设施及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彩丽园小学施工图设计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明家庄园小学施工图设计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2021年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机关河东区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升级扩容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土地整理中心红星路地块成本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河东区凤凰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终止公告、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校舍维修工程成交公告、河东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采购餐厨垃圾车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河东区体育局2021年健身步道建设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河东区第一批因工刨路项目道路修复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第二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学校环境标识及校园文化服务项目终止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2021年警辅人员部分服装购置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河东区2021年第二批养护碎修项目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卫生服务中心X射线装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第五十四中学初中部环境布置标识标牌建设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福东小学外聘教师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河东区第一批因工刨路项目道路修复劳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万东路-干休项目(雍祥园)配套管线工程地铁监测项目中标公告、天津市第五十四中学初中校区足球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育才中学教学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及二号院等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财政检查结论(东财采检通〔2021〕7号)、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东财采检通〔2021〕8号)、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东财采投决〔2021〕1号)、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公告(津东财采投决〔2021〕2号)、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公告(津东财采投决〔2021〕3号)。
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年度任务安排,扎实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等财政领域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