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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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24 11:15

河东区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局、区产促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委、区楼宇办、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所、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区转供电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将国家降低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的重要意义

2018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降低电价政策措施。为把国家降价政策传导到终端用户,从市到区持续加大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清理规范力度,制定和完善转供电价格政策,开展转供电主体摸排,组织多种形式宣传,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努力破解降低电价政策“最后一公里”难题,取得积极成效,但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情况仍然存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商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普遍较为困难。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大举措之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工商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渡过疫情难关的重要保障。我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作为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的重要举措,始终站在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部门联动、上下协调,进一步细化和压实责任,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落地,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费用负担。

二、全面开展转供电主体摸排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转供电主体摸排力度,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批发市场、菜市场等转供电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手中一本账、心中有底数”。区发展改革委强化牵头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好街道作用,将所有转供电主体纳入清理规范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包括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清单、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等,进一步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区市场监管局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作用,配合做好转供电主体摸排工作;区产促局负责做好产业园区工业及厂房转供主体摸排;区科技局负责做好科技园区转供电主体摸排;区商务局负责商业综合体、菜市场转供主体摸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做好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转供主体摸排。区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中转供电主体的摸排;楼宇办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力合作,做好我区楼宇企业内的转供主体摸排;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转供电主体摸排;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给予专业配合。于9月29日前将转供电主体摸排工作台账报送区发展改革委。请各部门务必杜绝各种麻痹、侥幸思想,抓紧时间完成任务,对相互推诿、不主动承担任务,造成全区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区发展改革委将上报区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以上各部门在摸排过程中,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240号)文件,发送至每个转供电企业手中。

三、推动转供电主体自查整改

各转供电主体要认真对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240号),于10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转供电主体摸排工作,组织开展价格政策的宣讲培训和解释解读,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转供电主体进行政策提醒和告诫,要求转供电主体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明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做到明明白白收费;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产促局、区国资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要发挥好行业管理作用,督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菜市场、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等转供电主体尽快按照国家和我市政策进行自查清理。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要将转供电价格政策及时传达到转供电主体。区市场监管部门统计转供电主体自查整改情况,于10月底前报市市场监管委。

四、组织开展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专项检查

即日起至12月底,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市范围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专项检查工作,依照《价格法》和《电力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等问题。对转供电主体拒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违规加价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对社会影响力大的典型违法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五、有序推动电网直供到户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要主动服务,对于存量项目,依据摸排结果,对符合直供条件、意愿强烈、产权关系清晰的转供电主体,优先安排直供;对于不符合直供条件的项目,要做好沟通解释。对于增量建设项目,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依法合规扩大电网直供到户范围,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六、强化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布12315和12345举报电话,耐心解答企业和群众投诉,做好常态化监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科技局、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要发挥行业监督作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要利用电网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线上线下渠道宣传电价政策信息;宣传“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功能,鼓励转供终端用户强化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将转供电费码数据报送区市场监管委。

七、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委、区科技局、区产促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国资委、区楼宇办、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组成,每两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具体措施,会商研究和协调解决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清理规范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有效推动开展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清理规范工作,并形成我区清理规范工作长效机制。   

附件:1.各单位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摸排情况表(表1)

      2.各单位转供电终端用户具体情况表(表2)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