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普法重点任务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等内容 | 普法对象 | 责任人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1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观念。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 | 机关全体干部 | 法制科 | 形成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 | 长期坚持 |
2 | 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意识。 | 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新《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 | 1.系统内从事行政审批、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2.行政相对人; | 法制科、各行政执法权科室 | 执法程序正当,执法文书规范 | 长期坚持 |
3 |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相对人合理表达诉求。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将学校师生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 《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行政相对人 | 法制科、学生科、人事科、各行政执法权科室 | 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组织各级学校参加教育部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 长期坚持 |
4 | 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 《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民办校 | 民办科 | 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 长期坚持 |
5 | 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 我区教育局监管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 | 监管科 | 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长期坚持 |
6 | 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任务,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的教师队伍 | 《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 | 学校师生 | 人事科 | 教师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 长期坚持 |
7 | 校园内控烟意识增强,效果明显。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卫生工作条例》 | 行政相对人、学校师生 | 体美劳科、宣传科 | 控烟力度增强,控烟自觉性提高 | 长期坚持 |
8 |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引导相对人合法合理运用信息公开申请权。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访条例》 | 机关全体干部、行政相对人 | 法制科、综合办 | 提高机关干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障群众信息公开申请权。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 长期坚持 |
9 | 规范学校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为。 | 《教育法》、新《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 行政相对人 | 民办科、 学前科、中小学科 | 提高行政相对人对非法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为违法性的认识 | 长期坚持 |
10 | 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的法治意识,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 《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 | 全区中小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学校及家长 | 安全科、学前科、 民办科、综合服务中心、中小学科 | 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的法治意识,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 | 长期坚持 |
11 | 提高学校后勤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 | 全区各学校 | 综合服务中心 | 提升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队伍的整体法治意识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