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拟定的天津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54号)和《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河东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河东区津塘路十四经路5号(300171)
电话:022-24150712
联系人:高玉青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天津市专项招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