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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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单位预算情况表及说明
来源:河东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6:56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救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核对工作。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区行政区划调整变更有关工作,负责各街道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工作。

(五)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福利机构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本区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孤儿权益保障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工作。

(六)负责本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负责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结合业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八)负责本区接管旧楼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推动、达标考核、监督检查、资金拨付工作。

(九)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十)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负责我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区民政局负责接管后的旧楼区物业长效管理,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2.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推进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在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对涉及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区委社工部负责拟订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90.805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6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768.5025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17.003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977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万元、其他支出3262.4063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667.6万元。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4201.907789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24201.90778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1695.619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社区治理相关项目不再纳入预算。其中:上年结转结余7768.50253万元,占32.1%;一般公共预算13690.805259万元,占56.57%;政府性基金预算2667.6万元,占11.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5万元,占0.31%。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24201.90778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1695.619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社区治理相关项目不再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481.579779万元,占1.99%;项目支出23720.32801万元,占98.0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126.90778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1770.619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社区治理相关项目不再纳入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90.805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6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7768.50253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126.90778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1770.619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社区治理相关项目不再纳入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42.003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977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万元、其他支出3262.4063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667.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96.90140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4085.6497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社区治理相关项目不再纳入预算。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5年18142.003684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24079.8083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社区治理相关项目不再纳入预算,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7189.99361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408.8784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公用经费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73.482万元,主要用于派遣人员工资等福利的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6307.63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民政工作经费等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47.8036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869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934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社会福利(款)”1108.84883万元,包括:“儿童福利(项)”49.9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散居孤儿生活费的支出;“老年福利(项)”918.126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百岁老年人营养费补助、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的支出;“养老服务(项)”140.75万元,主要用于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试点补助及养老机构建设一次性床位补贴的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427.5488万元,包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427.548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发放的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款)”3681.1968万元,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681.196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及困境儿童资金发放的支出;

“临时救助(款)”2399.0066万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项)”2399.006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740.22万元,包括:“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740.22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及特困供养护理补贴及其他费用的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547.3854万元,包括:“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547.385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慰问及丧葬补贴经费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24.897725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8414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4.89772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20.9140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单位医疗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983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25年30.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享受副食补贴人数减少,其中: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30.0万元,包括:“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1.57977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21.467215万元,主要原因是派遣工资从公用经费变为项目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390.768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1576万元,津贴补贴90.8752万元,奖金51.32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869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934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9140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83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98362万元,住房公积金96.5376万元,退休费10.752456万元,奖励金0.018万元。

公用经费90.811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7万元,电费1.0万元,取暖费17.052万元,物业管理费21.6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1.842396万元,福利费3.4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4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参考近两年公务接待需求制定。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30.0063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315.030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5年3262.40638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2315.030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3262.40638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262.40638万元,主要用于社工站、养老服务等的支出;

2.“债务付息支出(类)”2025年2667.6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其中: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款)”2667.6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项)”2667.6万元,主要用于债务付息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费用90.811396万元,包括办公费5.27万元,电费1.0万元,取暖费17.052万元,物业管理费21.6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1.842396万元,福利费3.4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文件(图文)传真机0.3万元,会议椅0.25万元,复印纸1.0万元,会议桌0.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4个,涉及预算金额23720.328010万元。其中,3个项目涉密,涉及金额3141.082万元,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无其他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