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及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的预警和信息引导,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有效控制失业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的相关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监督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和离退休费的审核、监督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对本区内企业工资分配、劳动报酬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宏观调控。(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本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综合管理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十二)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三)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4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 天津市河东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4.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4.972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29.7830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1.628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966万元、农林水支出3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608万元。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324.75528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6324.75528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598.07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上年结余资金纳入本年预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减少,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项目。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429.783034万元,占22.61%;一般公共预算4894.972253万元,占77.39%;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6324.75528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598.07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上年结余资金纳入本年预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减少,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814.227853万元,占28.68%;项目支出4510.527434万元,占71.3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324.75528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48.07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上年结余资金纳入本年预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减少,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项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4.972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429.783034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24.75528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648.07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上年结余资金纳入本年预算,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项目。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1.628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966万元、农林水支出3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60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19.59448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42.918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上年结余资金纳入本年预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减少,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项目。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6201.628487万元,与2023年增加612.861325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上年结余资金纳入本年预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减少,公用支出增加,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1670.15411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594.6948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6.358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费、工资软件维护费、就业扶贫专项资金、培训费、事业单位招考费用、法律顾问费的支出;“劳动保障监察(项)”155.646754万元,主要用于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的支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665.219838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158.233829万元,主要用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88.46653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5.6442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8223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就业补助(款)”3978.007834万元,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113.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的支出;“职业培训补贴(项)”319.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支出;“社会保险补贴(项)”79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各类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项)”573.98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支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34.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支出;“就业见习补贴(项)”584.92590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的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1562.296331万元,主要用于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大学生房补、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的支出;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65.0万元,包括:“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6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00.0万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欠薪应急周转金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85.966万元,与2023年减少1.942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比例下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85.96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37.190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41.337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38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职工的公务员医疗救助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32.0万元,与2023年增加3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项目,其中: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32.0万元,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32.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4.22785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54.73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堂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1681.347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1.2836万元,津贴补贴272.1412万元,奖金95.7275万元,绩效工资227.1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6442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8223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527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38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3801万元,住房公积金426.68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78116万元,离休费37.75658万元,退休费21.52044万元,生活补助0.0756万元,奖励金0.084万元。
公用经费132.879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万元,手续费0.48万元,电费18.0万元,邮电费1.85万元,取暖费22.45828万元,差旅费2.5万元,工会经费8.399591万元,福利费44.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1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60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5.1608万元,主要原因是存在上年项目资金结余待支付款项。
(二)具体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2024年5.1608万元,与2023年增加5.1608万元,主要原因是:存在上年项目资金结余待支付款项,其中: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5.1608万元,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5.160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家行政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82.319402万元,包括 办公费3.13万元,手续费0.34万元,电费6.5万元,邮电费0.85万元,取暖费22.45828万元,差旅费2.0万元,工会经费3.439122万元,福利费18.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1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万元。主要项目是:其他服务113.0万元,碎纸机0.2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0.7万元,复印纸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 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主要包括2辆已报废待核销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金额4510.52743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无其他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