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和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委托中介机构对区属国有企业实施相关专项审计和延伸审计。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提出任免建议、实施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依法对监管企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和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依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执行。 (九)依法规范企业的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十)根据有关规定,对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及土地的租赁、置换、转让和登记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领导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工作。 (十二)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根据授权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逐步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2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9.362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647.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963.7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47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374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563.7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62.16021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1411.65万元。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58890.992435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58890.99243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3169.455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国有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减少、政府性债券一般债券付息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债券本金项目资金减少、棚户区改造政府净收益项目结转资金减少、棚改地块土地整理成本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天津市国丰、华腾供热片区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6963.77万元,占28.81%;一般公共预算1279.362435万元,占2.17%;政府性基金预算40647.86万元,占69.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58890.99243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3169.455063,主要原因是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国有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减少、政府性债券一般债券付息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债券本金项目资金减少、棚户区改造政府净收益项目结转资金减少、棚改地块土地整理成本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天津市国丰、华腾供热片区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47.154539万元,占0.59%;项目支出58543.837896万元,占99.4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8890.99243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3169.455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国有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减少、政府性债券一般债券付息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债券本金项目资金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9.362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647.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6963.77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890.99243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3169.455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国有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减少、政府性债券一般债券付息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债券本金项目资金减少、棚户区改造政府净收益项目结转资金减少、棚改地块土地整理成本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天津市国丰、华腾供热片区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减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47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374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563.7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62.16021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1411.6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9.36243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953.607068万元,主要原因是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国有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减少、政府性债券一般债券付息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债券本金项目资金减少。
(二)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5.0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学习培训费用增加,其中: “其他教育支出(款)”5.0万元,包括:“其他教育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学习培训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32.27475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6.586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32.27475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5164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7582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16.13747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3.293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6.13747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13.4478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896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4年862.160211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6863.28626万元,主要原因是: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国有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减少,其中: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400.0万元,包括:“产业发展(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项目资金的支出; “国有资产监管(款)”462.16021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293.742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部门运行和工作的经费的支出;“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168.417896万元,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补贴资金项目支出、向区管国有企业派驻审计专员项目支出的支出; 5.“债务付息支出(类)”2024年763.79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债券一般债券付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763.79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763.7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债券一般债券付息项目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1545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25.6974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60.166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9788万元,津贴补贴61.0196万元,奖金34.17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164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7582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478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896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9055万元,住房公积金69.3024万元,奖励金0.006万元。
公用经费86.98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3万元,咨询费5.0万元,手续费0.12万元,邮电费0.75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培训费5.0万元,委托业务费56.0万元,工会经费1.25056万元,福利费0.9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211.6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6097.59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政府净收益项目结转资金减少、棚改地块土地整理成本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天津市国丰、华腾供热片区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减少、政府性债券本金项目资金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16563.77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80351.69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政府净收益项目结转资金减少、棚改地块土地整理成本项目结转资金减少,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6563.77万元,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6421.27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净收益专项资金支出、河东区大直沽东孙台片区棚改地块土地整理成本的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项)”142.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净收益专项资金的支出; 2.“债务付息支出(类)”2024年40647.86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25874.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债券专项债券付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款)”40647.86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项)”987.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债券专项债券付息项目的支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项)”673.3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债券专项债券付息项目的支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项)”11074.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债券专项债券付息项目的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项)”27912.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债券专项债券付息项目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费用86.98756万元,包括 办公费2.43万元,咨询费5.0万元,手续费0.12万元,邮电费0.75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培训费5.0万元,委托业务费56.0万元,工会经费1.25056万元,福利费0.9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0个,涉及预算金额58543.83789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无其他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