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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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14 16:5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主动公开公告公示动态类信息21条,预决算信息3条,“放管服”改革信息2条,办事统计信息12条。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我区1146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包括每项事项的基本信息、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涉及“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业务的公开。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重点公开机构信息、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办事统计等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及时在政务公开专栏实时更新各类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达到各平台内容统一,数据同源。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做好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办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信息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审核科室,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信息核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合理信息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