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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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表及说明
来源:河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14 09:47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定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管理工作。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六)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八)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督导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承担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十三)承办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     

(十四)承担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为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办理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经济类、民事类公证事项,依法出具公证书;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与公证有关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担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内设13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本级    

2.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    

3.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8.111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36.813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2.020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698.088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09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146332万元。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096.94496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4096.94496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97.6231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公法运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2.0204万元,占1.51%;一般公共预算3198.111127万元,占78.06%;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36.81344万元,占20.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4096.94496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97.6231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公法运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64.184567万元,占84.56%;项目支出632.7604万元,占15.4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60.13152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04.8508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公法运行项目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8.111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2.0204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60.13152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304.8508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公法运行项目经费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861.2752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09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14633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0.13152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04.8508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公法运行项目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5年2861.275211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274.1492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增加,公法运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司法(款)”2861.27521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2163.53340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1.42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的支出;“基层司法业务(项)”232.84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经费的支出;“普法宣传(项)”83.96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经费的支出;“公共法律服务(项)”163.51680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的支出;“社区矫正(项)”24.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经费的支出;“法治建设(项)”12.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5年262.709984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16.9397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加,增加人员经费,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62.70998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5.1399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7.5700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经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136.146332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13.7618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加,增加人员经费,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36.14633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111.35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3.57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经费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2107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经费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27.37112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7.433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编制外长聘人员支出由公用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2348.068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7.4336万元,津贴补贴629.9744万元,奖金272.1148万元,绩效工资18.9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1399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7.5700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93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2107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598万元,住房公积金604.4436万元,离休费21.61396万元,退休费22.31208万元,奖励金0.036万元。

公用经费279.302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19万元,印刷费1.0万元,手续费0.4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1.7万元,邮电费21.21万元,取暖费14.73万元,物业管理费17.3592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7.8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10.232371万元,福利费12.7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0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5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49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同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5.113467万元,包括办公费22.66万元,印刷费1.0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1.7万元,邮电费21.21万元,取暖费14.73万元,物业管理费17.3592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7.8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9.823267万元,福利费12.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0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9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4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7.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42万元。主要项目是:台式计算机(国产化)1.0万元,高拍仪0.8万元,金属质架类6.275万元,社会工作服务94.0万元,其他计算机软件0.74万元,A3彩色打印机0.78万元,保密柜0.22万元,人民调解服务87.42万元,复印纸5.29万元,通用摄像机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金额632.7604万元,其中3个项目涉密,涉及金额243.4404万元,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无其他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