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二)承办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承担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无内设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743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4.981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97万元。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56.743304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56.743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113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156.7433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56.743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113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6.743304万元,占48.96%;项目支出80万元,占51.0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6.743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113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743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6.743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113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4.981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9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743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113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5年144.981404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16.8649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司法(款)”144.981404万元,包括:“公共法律服务(项)”144.9814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5年8.1822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2.173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提高,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8.182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5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2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经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3.5797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1.07592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提高,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5797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项)”3.57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经费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743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113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
人员经费72.5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68万元,津贴补贴7.9384万元,绩效工资18.9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5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2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7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87万元,住房公积金18.5232万元。
公用经费4.189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3万元,手续费0.15万元,工会经费0.409104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0.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8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无其他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