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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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16: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东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河东司法局主动在河东政务网上公开政府信息6条,主要包含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基本信息、领导信息及《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2020年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预算情况表及说明》和《关于印发河东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十项配套制度的通知》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河东区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河东区司法局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河东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

    2021年,河东区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重点事项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