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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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10: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东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过程,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及时动态调整本机关基本信息、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时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

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本年度制发并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转化公开文件1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进一步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抓牢抓实教育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报送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规范管理、严明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提升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河东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培训力度,逐类明确政务信息格式要求、发布、更新和清理的责任人及相关时限,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及时规范。

2022年,河东区司法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夯实公开质量、提升公开效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