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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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东区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8-31 14:40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财政和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3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效用。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区级预算和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区级调整预算,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级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度我区实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069万元,比上年下降2.37%,完成区人大批准调整预算的101.55%,加上市级补助收入334,029万元、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2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945万元、调入资金185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54,661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48万元,当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0,419万元。当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009万元,完成区人大批准调整预算的97.5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40,410万元。

2022年度我区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8,449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3,43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6,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再融资转贷收入139,512万元、调入资金18,0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1,486万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07,469万元,其中:债务付息支出32,10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48万元,其他支出15,3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000万元,调出资金138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100,980万元。

2022年度我区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33万元,包括市级补助收入1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0万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8万元,调出资金47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108万元。

(二)科技、民生等重点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科技和民生等重点支出473,204.49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392.46万元;民生支出470,812.0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62,226.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6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21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331.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37.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52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0.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477.99万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9.8%。

(三)政府债务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核定河东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029,900万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52,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77,000万元。2022年河东区新增一般债务8,200万元,用于河东区民生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中心、金地紫云府配套小学等4个项目,2022年末一般债务余额152,900万元,控制在一般债务限额以内;2022年河东区新增专项债务16,000万元,用于河东区智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2022年末政府专项债务余额866,512万元,控制在专项债务限额以内。

(四)预备费设置及支出情况

2021年12月14日经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设置预备费8,000万元。全年计提8,000万元,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4%。2022年动用预备费2,526.23万元,实际支出2,482.38万元,余额43.85万元已收回区级国库。

(五)市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河东区一般公共预算市级补助收入合计334,02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5,79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7,2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007万元;政府性基金市级补助收入3,4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补助收入108万元。

(六)财政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制定了《2022年河东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河东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推进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及绩效监控工作。区财政局组织全区56家单位对2022年567个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同时对区内7家单位12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核减金额共计2,500.79万元,核减比例达30%,评估结果应用于2023年预算编制中。

(七)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9个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末,9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二、审计结果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防范化解风险,努力保障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不完整。2022年度河东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报范围仅为区国资委下属三大集团本部和已完全划转到集团下属的子公司,而区商务局、区住建委等部门所属国有企业未纳入编制范围,导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不完整。

2.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4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计576.1万元,区财政局当年未分配到相关部门,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当年未及时安排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审计延伸至部门中发现的问题

3.专项资金使用与支付率过低

(1)2022年下达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资金108.3万元,为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截止2022年末区国资委未制定分配方案,当年未支出,资金使用率为0。

(2)2022年下达的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为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截止2022年末区商务局未申请预算指标,当年资金使用率为0。

4.结余资金未上缴

(1)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等项目结余资金共计56.51万元,未上缴区级国库。

(2)区商务局2022年末基本支出结转资金3.42万元以及津洽会项目结余资金6.84万元,共计10.26万元,未上缴区级国库。

(3)区体育局体育场改造拆迁补偿款等项目结余资金共计18.81万元,未上缴区级国库。

5.往来款长期挂账

(1)区商务局“其他应付款-其他”科目中,超三年以上长期挂账资金共计750.21万元,未及时清理。

(2)区体育局“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超三年以上长期挂账资金共计139.93万元,未及时清理。

6.财务核算不规范

(1)区科技局2022年收到市科技局专项拨款10万元,未按规定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2)区体育局河东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相关支出及专项债券利息支出未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财务核算不规范。

7.固定资产未入账。区科技局原办公楼坐落于河东区七纬路85号,房屋性质为直管公产房。1985年由原区科委接管,机构改革后由区科技局管理,截至审计期间区科技局未按规定将此房屋计入其固定资产财务账及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8.制度执行不到位

(1)区商务局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未对完整编制会议纪要提出工作要求,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编制会议纪要。

(2)区商务局赴上海开展招商工作差旅费2,727元、赴厦门开展招商工作差旅费10,530元、赴迭部县对接采购农产品6,786元等支出情况的决策过程未在相关会议记录中体现。

(3)区体育局下属河东体育中心和天津市河东区星韦莱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1年底到期,区体育局未及时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研究程序讨论续租,2022年在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该公司仍实际使用该房屋。

(4)房租减免程序执行不严谨。区体育局下属河东体育中心对老百姓大药房河东店等3家符合房租减免要求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房租减免,相关要件《减免房屋租金申请表》中,审核意见处没有主管部门区体育局的签字和盖章;区科技局为符合条件的3家中小微企业进行房租减免,相关要件缺少承租方减免房租申请。

9.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区科技局2022年“揭榜挂帅”、重点实验室申报培训等科技项目经费预算5万元,当年仅支出1.38万元,项目绩效成本指标未完成,同时该项目中聘请评审专家数量、政策宣讲次数等绩效数量指标也未完成。

10.政策执行不到位。区体育局河东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项目未按时竣工。河东体育场未按照《2020年第七批天津市政府债券河东区社会事业项目(河东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项目情况》要求于2020年末实现竣工。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的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升“三本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水平,合理统筹分配财政资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要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绩效监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二)规范财务管理,推进财经制度贯彻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全面清理各类结余和沉淀资金,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履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从源头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化解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

(三)深化责任意识,助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对标上级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快推动基础设施投资等重点稳经济政策,增强重大政策实施保障能力,保证措施落地的时效性与精准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政策红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河东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品质活力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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